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地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我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7月2日下午16:00。
二、推荐对象
我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
三、目标任务
各院系在2018-2019学年国奖获得者或第十二届“十佳”优秀学生中至少推荐一名学生。
四、推荐条件
1.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亲身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
5.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6.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推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7.最终上交材料为Word版人物事迹。要求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突出学生优点,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上交时间为7月2日下午16:00前,届时学生处将根据各院系推选学生材料再次进行择优筛选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请各院系按要求认真组织推选。
学生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