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含外伤)如何报销?
大学生需要在首诊医疗机构报销。具体如下:
1.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刷卡结算;
2.如果经同意转院,则需要现金垫付后携带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回首诊医疗机构报销。
首诊定点医疗机构: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成都外国语学院—校医务室
·成都东软学院—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中心卫生院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地矿局四O五医院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二、住院如何报销?
1.本地就医:参保大学生在成都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都可以直接刷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结算。若不能直接结算,消除不能刷卡的因素后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补刷卡,按规定进行报销。
2.异地就医:
(1)在蓉参保的大学生,在西南片区(云南、贵州、重庆、西藏、四川)和广州市、南京市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
(2)在西南片区和广州市、南京市以外的国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
(3)因特殊原因未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全额垫付后前往医保局报销。手工报销所需资料: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②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报销联原件(加盖医院收费章);③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原件、处方;出院病情证明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情证明章);④外伤住院需提供住院期间的病案首页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章);
⑤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